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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行拆迁为哪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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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甘肃网讯 (记者娄本伟 黄旭东) 6月3日,每日甘肃网接到市民魏先生的投诉,反映其位于兰州市滨河风情线“平沙落雁”处的自有产权公厕一夜之间被强行拆除。魏先生说,这间公厕修建于2001年,他拥有百分之百的产权。1999年,兰州市人民政府为解决城关区群众上厕所难的问题,市、区两级政府作为当务之急,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后形成(1999)17号会议纪要,本着谁投资建设谁受益、谁拥有产权的原则,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修建厕所。他依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,取得了在城关区范围内平沙落雁处修建公厕的权利。而且按照合法程序由兰州市规划土地管理局颁发了建设规划许可证,投资85万元,历时3个月完成了该公厕的建设。2002年,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后依法为其颁发了房地产权属证。然而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,兰州市旅游局牵头,要求对该公厕进行拆除,而且旅游局单方选择了一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该公厕进行了评估,电话通知魏先生要进行拆除,魏先生没有同意。 2008年6月2日凌晨四点多,当大多数兰州市民还在睡梦之中的时候,由兰州市旅游局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、公安局组成数百人的拆除队伍,开着挖掘机、装载机、自卸车等大型机械设备,将公厕管理人员带离现场后,强行将该公厕野蛮地进行了拆除。 接到魏先生的投诉后,每日甘肃网派记者先后采访了市旅游局、城市管理执法局、拆迁办的相关工作人员。但令人奇怪的是,这些单位对这次强拆事件都闪烁其辞、半遮半掩,而且都不愿透露自己的姓名。有的说没有在现场,不太清楚;有的说这是市政府会议协调的结果,自己单位只是配合工作。但是这几家单位都承认,这座公厕既不是违章建筑,也不是违法建筑,魏先生拥有合法的产权。关于拆除的理由,是“影响市容”,在被问到为什么不按照正常的拆迁程序,与被拆迁人协商,达成拆迁协议后再拆,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拆迁的时候,回答是“对方要价太高,政府接受不了,很难协商”,“时间太紧,没时间打官司了”,至于为什么要在天不亮时去拆,是因为“害怕天亮后影响交通”等等。 通过两天的采访和这些单位遮遮掩掩的答复,记者了解到了这次强行拆除事件的前因后果。原来,在魏先生的公厕建成后,这几年由兰州市城投公司投资,在滨河风情线又陆续建成了兰州市水车博览园等城市旅游景点,并由兰州市旅游局参与管理,而魏先生的公厕就在离水车博览园大门不远之处。对这间公厕,水车博览园早就希望拆除,该博览园负责人曾与魏先生协商过拆迁事宜,但后来无果而终。由于水车博览园是奥运会火炬在兰州传递的站点之一,有关部门觉得博览园门前不远处的公厕影响兰州市的形象,这就有了拆除公厕的理由和借口,于是,上述部门就采取了不管三七二十一,拆了再说的做法,从而引发了这次强行拆除事件。 对于上述部门的说法和做法,魏先生并不认同。他认为,自己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产权,即使政府部门认为现在“影响市容”,也应该通过和他协商的办法解决问题,而不能用违法的手段拆除自己合法的房屋。他说自己并不是胡搅蛮缠,不讲情理的人,也不会为多几万少几万补偿费和政府纠缠不清,只要程序合法、补偿合理,他会识大体、顾大局,配合政府工作的。事实是,政府部门从来没有和他协商过。几年前水车博览园的负责人曾找过他一次,商量拆除,他当时并没有坚决反对拆除,只是提出了异地重建的要求,原因是这所公厕有两名管理人员,不能造成新的人员下岗或失业。如果不能异地重建,给这两人安排适当的就业岗位也行,但对方无法满足这个要求,提出货币补偿的安置方式,并且派人全天守在厕所门前统计人员流量,但后来可能觉得流量太大,如果完全赔偿他的损失费用太高,所以后来不了了之了。从那以后,再也没有人找他谈过拆迁的事,直到这次突然袭击式的强行拆除。 魏先生愤慨地对记者说:为了管理公厕,旁边的房间里一直是住人生活的,储藏室也放有财物,到现在他都不知道他的财物被转移到了什么地方,也没有人告诉他。他表示,对这件事不会就此罢休,有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讨一个公道。对此,每日甘肃网将继续予以关注和报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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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
每日甘肃网
编辑:
田丽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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